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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不是‘自由期’,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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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不是‘自由期’,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禁渔期不是‘自由期’,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严打涉渔犯罪 化解矛盾(huàjiěmáodùn)纠纷 舟山打造休渔期海陆空立体防护网(fánghùwǎng) 自5月1日12时起,东海海域全面(quánmiàn)进入(jìnrù)海洋伏季休渔期。浙江舟山万余艘渔船归港,数万渔民上岸休整(xiūzhěng)。舟山公安以“海上枫桥经验”为引领,深化“立体(lìtǐ)防控、科技赋能、群防共治”工作模式,构建海陆空(hǎilùkōng)立体防护网,严打涉渔违法犯罪,化解海上矛盾纠纷,筑牢辖区禁渔期治安防线。 5月13日晚(rìwǎn),一次联合行动(liánhéxíngdòng)在舟山国际水产城(chéng)打响。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联合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重点对水产城内(chéngnèi)经营户(jīngyínghù)、周边道路、码头进行排查,核实渔获物是否有正规进货凭证,是否属于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水产品。此次联合行动中,工作专班共查获违禁渔获物132公斤。 进入禁渔期(jìnyúqī)以来,舟山公安加强对港岙口、码头出海船舶治安检查,严厉打击(dǎjī)涉船涉渔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震慑力度。同时,针对禁渔期船回港、人上岸情况,舟山公安依托科技赋能,加强港内治安防范工作,提升打击的精准性,及时(jíshí)侦破船用物资盗窃(dàoqiè)等涉港涉船案件,进一步净化港口(gǎngkǒu)治安环境。 “禁渔期(qī)不是‘自由期’,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舟山(zhōushān)市公安局(gōngānjú)海防缉私支队副(fù)支队长管艇说。伏休伊始,舟山公安联合海洋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渔港码头、水产市场、沿海村居,针对船(chuán)主、船员、涉渔相关企业负责人等群体,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着力提高渔船民遵规守法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强化法治意识。针对台风季风险(fēngxiǎn),舟山公安联合应急(yìngjí)管理、海事等部门开展防台防汛演练,排查整改船舶(chuánbó)锚固、消防设施等方面隐患,确保“船靠港、人上岸、细防范”。 “警用无人机巡航发现,有渔船舱门未关,请立即处理!”日前(rìqián),普陀区分局沈家门海防工作站民警章华冲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与船主联系,将相关信息录入相关系统,并提醒(tíxǐng)其提高防盗(fángdào)意识。 面对沈家门渔港“十里船群”的管理(guǎnlǐ)难题,舟山公安创新“海上停车场”管理模式,按(àn)船籍、作业类型划定停泊(tíngbó)区域,对在港渔船实行(shíxíng)“一船一档”信息化(xìnxīhuà)管理。依托相关系统,船舶进出港报备、人员登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违规船舶自动提醒,做到“停泊有序、管理有痕、风险可控”。 嵊泗县(shèngsìxiàn)周边近200平方公里海域被划入长江十年(shínián)禁渔范围。在嵊泗县枸杞岛贻贝养殖区,嵊泗县公安局创新推行“海洋生态警长”驻点服务,组织民警指导养殖户安装(ānzhuāng)防盗窃声光报警装置,化解海上(hǎishàng)养殖区矛盾纠纷23起。 进入禁渔期以来,岱山县公安局组建(zǔjiàn)义警等队伍,深入码头收集、解答、解决(jiějué)渔船民矛盾纠纷、政策咨询,获得群众好评。 渔船(yúchuán)民(mín)集中上岸后,渔港治安压力骤增。去年以来,舟山公安海防工作站建设工作迅速铺开,高标准打造海防工作站5个。 舟山公安成立(chénglì)以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民警徐海东名字命名的“徐海东调解工作室(gōngzuòshì)”,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各方利益,全力维护辖区稳定(wěndìng)。 (记者 谢佳 通讯员(tōngxùnyuán) 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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